精神损害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

舟山律师 2025-02-07
根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的法律依据是:1、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2、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要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相关文章

上虞区看守所地址 金华市看守所地址 三门县看守所地址 德清县看守所地址 云和县看守所地址 衢州市看守所地址 宝山区看守所地址 松江区看守所地址 上城区看守所电话 象山县看守所电话 温州市看守所电话 永嘉县看守所电话 上虞区看守所电话 嵊州市看守所电话 仙居县看守所电话 海盐县看守所电话 定海区看守所电话 龙泉市看守所电话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奉贤区看守所电话 杭州西湖区律师 宁波北仑区律师 永嘉县律师 湖州市律师 长兴县律师 海宁市律师 兰溪市律师 磐安县律师 景宁县律师 丹江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