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离婚后,是否需承担赔偿男方的责任?

舟山律师 2025-01-25
离婚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一般应以无过错方在离婚之前遭受财产上的实际损失为限,以支付赔偿金等方式来承担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是指离婚纠纷中无过错一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调解离婚后的特定期限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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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确定女方得病的原因,才能确定是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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